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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名称:方城县鸿昶劳务服务有限公司
联系人:赵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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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方城县城关镇人民路南段229号
请求人进人韩国领事馆,须出示有用证件(户口簿(居民身份证、护照等),经保安承认后,方可进人。请求签证时,先到保安前台收取顺序号,然后在座位上等候。窗口叫号后,方可到窗口请求(过号报废,请从头收取顺序号)。
为签证及其他事务进人领事馆内部时,请依照保安及使馆工作人员的组织出人。南阳出国劳务若不依照保安及使馆工作人员组织私行出人,领事馆会采纳正告及驱逐出领事馆等办法。
学生签证
1.90天以内短期研修(C-3)请求人。假如请求人方案90天以内短期研修(C-3),南阳出国劳务请预备如下材料向统辖户籍所在地的领事馆请求签证:
(1)签证请求表2张。
(2)护照。
(3)相片2张。
(4)人学通知书。
(5)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
(6)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(7)结业相片1张。
(8)交纳膏火证明书。
2.90天以上长时间停留留学(D-2)、言语研修(D-4)的请求人。方案在韩国⒛天以上长时间停留留学(D-2)、言语研修(D-4)的请求人有必要出示其选取校园发放的有用签证颁布许可证。
为了在韩国90天以上长时间停留,向领事馆请求签证之前,有必要处理韩国法务部的签证颁布许可证。南阳出国劳务有关处理签证颁布许可证的事宜,请跟韩国校园联系咨询。
(1)签证请求表2张。
(2)相片2张。
(3)护照。
(4)身份证。
(5)签证颁布许可证。
办公时间
上午:9:00-12:00
下午:14:00-17:00
除以上对外开放时间外,不允许进人领事馆内部(除事情、事故等事务外)。
拒签提示
拒签后如要求面谈,请请求人自己到咨询台先填写一份面谈请求书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,回去等候。领事馆工作人员会在2-3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请求人。
韩国驻华使馆:我国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20号。